梅兰芳纪念馆位于北京西城区护国寺街9号,是一座典型的两进院落四合院,占地716平方米,是梅兰芳先生生前最后10年的居所。此院原为清末庆亲王奕王府的一部分,解放后经过修缮,梅兰芳先生搬到这里居住。梅兰芳先生逝世后,周梅先生的亲人将家中珍藏的照片、剧本、纪念品等共3万余件文物、资料捐给国家。1986年10月27日建成纪念馆并正式对外开放。
纪念馆是一座四合院式建筑,朱漆大门上悬挂邓小平亲笔书写的匾额“梅兰芳纪念馆”。门内青石砖瓦大影壁前的翠竹中安放梅兰芳的半身雕像。正院北房正中为客厅,里间为起居室,东西耳房为卧室和书房,书房的书柜里收藏大量珍贵手抄剧本,墙上悬挂张大千、齐白石、陈半丁等著名画家的作品,各项陈设均按梅兰芳生前生活原状布置。东西两边厢房原为梅兰芳子女的居室和餐厅,现在一边房间辟为专题展览室;另一边房间辟为活动室,作为招待贵宾和举办小型梅派艺术活动的场所。外院南屋是纪念馆主要展室,展出的大量珍贵照片和实物。
在这里,充分介绍了梅兰芳一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在表演艺术上继承传统、刻苦创新的精神和他对现代中国戏曲艺术发展所起的承前启后的作用。